根据《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修订)》,并结合我院制定的《药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经个人申请,学院资格审查,学院初审专家小组审核,根据考生硕士研究生期间的课程成绩、科研工作(硕士阶段科研成果、学位论文、SCI文章、专利、省级以上课题、省级以上科研奖励或是否有成果转化等)、专家推荐书、综合能力、学术潜力等进行综合评议,现将初审结果公示如下(报考同一导师考生按姓氏笔画排序):
姓名 |
报考导师 |
初审结果 |
林木森 |
姚继红 |
通过 |
刘逸超 |
彭金咏 |
通过 |
张起毓 |
彭金咏 |
通过 |
周美容 |
马骁驰 |
通过 |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8日—2020年11月24日,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1月24日前至药学院209办公室进行反馈,联系电话:86110418,联系人:王老师
大连医科大学药学院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