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校2017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选拔出与培养目标相适应、具有较高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拔尖创新人才。根据《大连医科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药学院与11月25日召开会议。学院初审专家小组审核考生报考材料, 根据考生硕士研究生期间的课程成绩、科研工作(硕士阶段科研成果、学位论文、SCI文章、专利、省级以上课题、省级以上科研奖励或是否有成果转化等)、综合能力、专家推荐书等进行综合评议,并签署是否同意进入综合考核,具体初审结果见附件“药学院-2017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初审工作专家评审意见表”。
药学院-2017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初审工作专家评审意见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