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本站首页 大医首页 站点地图
本站位置: 研究生招生专栏 >> 正文
浏览文章 【2026-03-24 14:02:34】  【点击数:】【字号: 】 【我要打印

药学院2026年一志愿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为确保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安全、公平、公正开展,按照《大连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确保招生质量。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以人为本。做实做细服务,及时回应考生关切,加强对考生的个性化关怀与服务。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具体方案、组织实施及全程监督指导。

(二)学院按专业成立复试专家小组(简称“专家组”)。每个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名(设组长1名),由硕士研究生导师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每个小组配备秘书不少于2名,负责复试环节的各项具体工作。所有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参与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

三、复试具体安排

(一)复试时间和地点

药学院2026年一志愿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为“线下”复试,即现场复试,复试时间3月27日,地点: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旅顺南路西段9号大连医科大学校内,具体见下表:


1.考生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5)×0.5+复试成绩×0.5,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的组成和要求

复试由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面试组成,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复试考察

第一阶段考察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在复试期间采取“函调”的方式考核。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方式向学院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结合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结果判定为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二阶段考察

复试主要采取面试考核,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落实分类选拔要求,学术学位重点考核学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学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参考以下方案执行。

满分为100分,包括:外语40分(口语和听力20分、专业外语能力20分),专业知识和能力40分,综合素质20分。面试考核内容均由专家组组织进行。

(1)外语(40分)

①口语和听力(20分)

考查考生口语表达是否流畅,回答问题是否正确,用词是否恰当。

②专业外语能力(20分)

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使用专业外语进行文献阅读、翻译的能力。

(2)专业知识和能力(40分)

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或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20分)

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职业兴趣、心理健康情况、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人文素养、举止、礼仪以及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四、心理素质测试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均须在面试前通过学校指定平台完成心理素质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者,不得参加后续任何复试环节。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仅作为考生录取的参考依据,测试具体入口、时间及操作说明将在复试工作QQ群中发布。

五、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报名条件)、复试资格及其他复试材料等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复试,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所有参加一志愿复试的考生需在3月25日之前提交本人以下材料电子版至邮箱2803083290@qq.com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材料如下,所有材料按照以下顺序形成一个PDF,并以姓名+专业命名,纸质版材料复试当天一并提交:

应届毕业生: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个人自述、《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须单位盖章,无工作单位的往届生可由家庭所在地的街道盖章)、本科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档案馆公章)、《诚信复试承诺书》以及其他能证明本人学术水平或综合能力的材料。专升本考生须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往届毕业生:准考证、身份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个人自述(包含个人简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须单位盖章,无工作单位的往届生可由家庭所在地的街道或档案所在单位街道盖章)、本科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档案馆公章)、《诚信复试承诺书》以及其他能证明本人学术水平或综合能力的材料。专升本考生还须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及相关认证。

六、复试纪律

1.复试全程由考生本人独立完成,严禁替考、作弊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成绩及录取资格。

2.现场复试考生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具有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3.考生不得对外透露、传播复试试题内容,严格遵守《诚信复试承诺书》相关约定。

4.复试材料纸质版拟录取后补交,若发现材料与电子版不符或存在虚假信息,取消拟录取资格。

七、其他详细内容和要求

参见《大连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https://yjs.dmu.edu.cn/info/1017/9271.htm

《大连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公告》:https://yjs.dmu.edu.cn/info/1017/9273.htm

八、复试监督

我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招生录取工作的督查和监管。对复试过程中出现的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者,由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举报邮箱:2803083290@qq.com

督查电话:0411-86110413

联系人:李老师

                                                                 大连医科大学药学院

                                                                   2026年3月24日

上一条:药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招生考试复试成绩公布

关闭

 
快捷菜单
快速返回

    top
Copyright (C) DMU, School of Pharmaceutical Sciences, All Right Reserved
大连医科大学药学院版权所有
地址: 大连旅顺南路西段9号
总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