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博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快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9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工作办法。
第一条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客观评价,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加强管理,作好服务。
第二条 组织管理
药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
具体安排由大连医科大学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统筹安排。
复试过程中存在违纪和作弊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三条 复试、录取工作基本流程
6.11上午8:20之前到药学院217会议室报到(上交2份“大连医科大学 2019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存放个人物品、所有电子产品全部关机放到统一区域保管,考试结束后方可取走;
8:40复试正式开始,地点317会议室;
复试结束后到217会议室物品摆放处领取个人物品,离开考场。
第四条 复试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准考证;
3.《大连医科大学 2019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
第五条 复试内容和方式
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专业知识和能力、综合素质以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查,总分150分满。考核均由复试小组组织进行,每名考生复试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必要时,由研究生院采取其它形式对考生进行进一步考查考核。复试不及格者和(或)政治思想品德考查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1.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45分)
表达是否流畅,回答问题是否正确,用词是否恰当。
2.专业知识和能力(75分)
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本学科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专业基础能力,侧重知识掌握的深入性和广泛性以及对学科的整体认识。
3.综合素质(30分)
考核考生职业兴趣、心理健康情况、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人文素养、以及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含硕士阶段学习情况、论文、科研、获奖和专家推荐意见审查情况。
4.政治思想品德考查(是否合格)
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第六条 复试内容和方式
总成绩组成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
对复试过程中出现的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首先由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投诉、申诉联系电话:13604110831、0411-86110418,邮箱:wangchong0742512@163.com
其他复试相关细节内容见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页发布的通知“大连医科大学2019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大连医科大学药学院
2019-6-5